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新华社发(刘健 摄)
近年来,直播带货创新消费场景,丰富消费供给,但也给行业成长带来一些问题。
直播带货的“陷阱”,你踩过吗?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近5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了10.5倍,直播带货投诉举报量也逐年上升,5年间增幅高达47.1倍。
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时,针对直播带货等发展中不规范问题,对直播带货明确前提和底线。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明确主播、直播间和平台“人人有责”。
为什么要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主播“1、2、3上链接!”“一秒抢购”,消费者冲动下单时,甚至不清楚商品的具体情况。至于买的是谁家的货,谁来管售后问题?更来不及细究,让不少消费者稀里糊涂便着了“道”。
让消费者直播购物时买得明白、买得放心,强化信息披露是前提。首先要依法依规公示商品的生产、销售、经营等必要信息,确保售后有保障,出现质量问题能追溯到人。
为何要明确主播、直播间和平台“人人有责”?
“低俗”带货、捧哏话术“逼单”,部分网红主播在追求流量和人气时,用夸张的语言动作宣传商品,频频引发网友吐槽。
一些“旧骗术”在直播的包装下“换新颜”,部分直播间虚构商品实时销量与库存,或通过滤镜和特定角度展示商品,故意不展示瑕疵,让消费者收货后大呼上当。
一些“三无”产品、仿制产品在直播完后被下架,直播内容又往往难以追溯,消费维权甚至需要直播平台配合提供视频证据,消费者举证难。
“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呼吁规范营销行为,让主播、直播间和平台“人人有责”成为法定义务。
营造更加安全、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7月即将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问题为导向,护航“放心消费”——
网红主播想“长红”,直播间的生意想一直红火,要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严把选品质量关、避免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才能对得起“家人们”的信任。让消费者真正放心消费,促进多赢共赢。
平台企业想在大浪淘沙的市场里站稳脚跟,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是立身之本。只有积极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健全消费争议解决机制,起到“兜底”保障作用,才能赢得用户的信任。
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既是民生所系,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直播镜头的背后,是不断拓展的场景和内容,也是生产、消费等全链条的融合延伸。让直播带货更好发展,既要关注镜头前的消费力,也要壮大背后的产业链。
发挥直播带货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让百姓“放心消费”,诚信为底色,公平是基石。以公平、透明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政府部门、市场、社会多方面协同共治,助力平台、商家和市场迸发更大活力,这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