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是音乐学中的一门基础性学科,其是将音乐艺术总体高度作为出发点来研究音乐的规律及其本质。音乐美学的作用极其重要,其可以指导音乐艺术实践。以音乐美学为基础,观众能更容易清晰地掌握音乐艺术实践中的情感表达、演奏风格等,对音乐艺术作品也会有更深的理解。表演者对音乐美学的掌握研学程度也可以通过音乐艺术实践进行展现。音乐美学和音乐艺术表演两者均属于音乐的一部分,两者的关系密不可分,彼此之间相互促进、相互融合。音乐艺术实践是通过音乐美学实现对理论的总结与升华,而音乐美学为音乐艺术实践提供相应的理论性建议。音乐美学为音乐艺术实践提供创新发展道路,在音乐艺术实践当中促使新的理论形成。基于此背景,现对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的现实指导意义作出研究。
音乐美学是将音乐内容与音乐审美相结合,在音乐感性认知基础之上形成的一种理性认知,将音乐中的美感用理论知识进行概括。对音乐艺术进行分析探索,不能仅从音乐表达技巧上分析,应当充分将逻辑与历史相协调,从文化、美学等多种角度对音乐艺术进行分析。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更是一种现实性活动,在现实活动中不断创新理论,在理论发展完善的基础上对音乐艺术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只有在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有效融入音乐美学,音乐艺术实践活动的质量才能得到更多保障。音乐艺术表演呈现出创造性与独立性两种特点,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不仅能体现音乐内容、风格及情感,更是对表演者音乐美学与情感修养等多方面的展现。
音乐表演内涵及其特点
总的来说,音乐表演是音乐表演者对音乐作品进行自我理解之后再创造的一种实践性活动,在整个音乐活动中处于中间衔接位置。音乐表演形式较为多样,其中包括乐器演奏、人声歌唱等多种音乐表演形式。音乐表演实质上是一种展现过程,表演者通过音乐表演展现作品,实现表演者精神理念向物质活动的现实转化。表演者在表演音乐艺术作品之前需要对表演乐谱进行深入钻研,深入了解创作者的思想情感与创作想法,只有对音乐作品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之后,才能实现对音乐作品更高质量、更完美的呈现。
一个合格且优秀的音乐表演者,不仅需要了解足够多的音乐技巧,还需要充分了解音乐创作的历史背景、文化等,并且需要拥有丰富的生活体验,只有具备这些能力,音乐艺术表演才能获得更多的现实基础与保障。除此之外,在音乐表演之中融入表演者的思想情感将会更好地实现与观众审美层面上的交流。优秀的音乐演奏者对音乐有着高度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等,这是高水平音乐表演者的共性[1]。
在音乐表演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便是音乐的艺术风格,表演者在充分了解音乐作品的基础上,在音乐表演活动中融入自身最为真挚的情感,实现自身情感与音乐的有机融合,实现对音乐作品的再创造。音乐艺术表演中的个性化特征是音乐美学依照现自然的发展规律并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的创造能力,从音乐整体演奏上可以观察到,音乐艺术风格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音乐表演活动中,音乐演奏者依照自身对音乐作品的实际理解及其自身实践经验对音乐作品进行不同类型的演绎,通过这种演绎实现对自身独特个性的再表达,观众也能获得不同的感官体验。所谓表演活动中的独特个性,指的是表演艺术家拥有不同的生活经验与性格,这些将会导致表演艺术家对音乐作品不同的情感展现,从而导致音乐作品产生不同的音乐境界。这种极具创作个性的音乐以音调变化等其他变化形式展现出表演者对音乐美学的感知与感受,还能从音乐细节的处理和展现方法两个层面进行感知。
音乐美学内涵及其与音乐艺术实践关系
美学的发展是时代的产物,随着人类物质精神文明需求的不断提升,人们在生活中更加注重对美的感观及享受,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一门主要研究美、创造美的美学学科,这门基础性学科将研究美的本质及其规律作为中心[2]。在美学的概念之中,音乐美学是其中一部分,将音乐本质及规律的探索作为整体发展的目标,将音乐与现实之间的联系作为发展的重点。音乐包含两大环节:一是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二是音乐美学,音乐美学作为音乐中的一部分属于研究音乐本质及其规律的基础性理论学科。只有对音乐艺术进行实践活动,才能对音乐美学规律及其本质有更深的掌握,在此基础上对音乐艺术进行表演。
音乐美学的重点工作是掌握音乐艺术中的发展规律,对音乐本质有更深的认知及了解,深入研究音乐表现形式,同时还需要分析音乐带给人的精神体验。音乐美学涉及范围广泛,其研究的内容也呈现出复杂的特点,在研究过程中需要将人类现实生活中的经验所得及自然社会中获得的理论成果进行联系,对音乐艺术进行更加深刻而精准的研究概括。
在此基础上分析可以得知,音乐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音乐艺术实践活动,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又对音乐美学起反向作用,为音乐美学的建立及发展提供一定物质基础。只有对音乐艺术实践活动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进一步掌握音乐美学的内涵及其精髓,更好地把握音乐美学发展的总体性规律,进而体会音乐美学的本质所在。另一层面,表演者进行音乐表演离不开对音乐美学的理解,音乐美学为表演者提供理论知识基础,只有深入理解相关作品的美学价值,才能在音乐艺术表演中实现自主创造,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推动音乐艺术表演高质量发展,发挥表演者的最大价值。
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指导意义
音乐美学多角度研究对艺术实践产生的作用
表演者演奏音乐作品,不仅要做到完美发挥音乐中的技巧,更应当注重音乐作品内在含义的真实展现,注重音乐表演的本质及其规律,推动音乐表演最终目标的实现。在音乐表演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对音乐作品具有较好的感知力,能够对音乐创作意图有更好的分析理解,对音乐作品有自身独到的理解和看法[3]。音乐美学研究方法适用范围广泛,在任何形式的音乐艺术实践中都能使用,并在实践中得以较好地体现,音乐表演者应当实现对音乐的再创造,即做到音乐美学与音乐艺术表演两者之间的有效融合。
音乐形式构成要素较多,其中包含音乐力度、音乐节奏等不同种类的音乐因素,且这些因素均需要将音乐美学作为出发点在音乐艺术表演活动中更好地体现出来。
音乐所涉及的学科范围广泛,是多种学科的综合,将音乐中的多种内容进行有效融合能进一步实现音乐的创新与完善。哲学是世界观的系统化、理论化体现,是将人类社会、自然界及其人类思维作为研究重点的一门学科,其为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提供解决方法,是一种方法论。因此,可以将哲学作为出发点,对音乐本质、含义等多方面内容进行探讨,这些问题是音乐美学发展的基础。从心理学角度对音乐美学进行分析,音乐包括音乐创作者的心路历程、表演者的心理活动等。近些年来,心理学不断发展完善,这为从心理学角度研究音乐美学提供了更多的基础。从广义方面对音乐进行分析,音乐艺术在发展中的社会功能、价值标准等各个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则是探讨音乐艺术中的结构构成、音乐作品的特点等问题。对音乐美学角度进行多元化分析,在研究过程中可以将多种研究角度结合起来,对音乐美学进行更加完整的探讨。
通过上述对音乐表演以及音乐美学的具体分析可以知道,音乐艺术实践将会受到音乐美学研究角度影响,音乐表演不应当仅仅停留于音乐技巧的外在展现上,更应当深度表现音乐艺术的实际内涵,更加准确地把握音乐艺术的内涵,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造,展现出不同风格的音乐艺术作品,对音乐本质有着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演奏者没有足够多的音乐美学认知,美学修养方面有所欠缺,表演者将无法对音乐作品创作意图和创作情感有更深的理解,从而导致表演作品没有情感支撑,呈现空洞无味的特点,表演者与观众之间也无法形成很好的情感共鸣。因此,在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音乐美学占据重要的地位,直接关系到音乐作品演奏的质量水平。表演者本身没有较大的差距,后续体现出的差距在于对音乐美学的领悟能力。可以借助音乐美学实现对音乐实践活动的深入研究,提升表演者对音乐美学的领悟能力,缩小表演者之间的差距[4]。同时,可以借助音乐美学的作用实现对音乐艺术实践活动本质的探寻摸索,这种研究方式将会带来极好的实践成果,并推动音乐艺术实践的发展。
音乐美学原理对音乐表演的指导作用
音乐美学是音乐学当中的一部分,其致力于研究音乐当中的美感,并创造出美,是一种覆盖面较广的基础性学科。同时音乐美学又被称为音乐哲学,从哲学的角度对音乐艺术进行探讨,这其中体现的是音乐中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社会当中,各种事物呈现出的形态各有不同,人们的审美也有所差异,对美有着不同的看法和定义。因此,在音乐艺术的研究之中就更应当注重音乐艺术的哲学性问题,处理好音乐艺术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只有对音乐艺术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知,才能将作品更好地展现出来。另一层面,表演者对于音乐艺术美学的感知度也是音乐发展中的一大问题。表演者对于音乐美学的认知理解程度将会直接影响表演者的实际演奏效果。在音乐表演过程中,音乐表演技巧、音乐演奏情感状态等都受到表演者对音乐美学感知程度的影响,在这些方面,音乐美学起着极大的积极作用。各音乐表演者在表演中都会遵循三点音乐美学原理。
1.表演与原作相统一
在表演中应当注重原作品的本质内涵,表演是对原音乐艺术作品进行再创造,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把握原音乐作品的本质内涵,遵循表演创作与原作品相统一的原则,不违背原作品传达的精神思想内涵,这是音乐表演中最为重要的原则性问题。需要对原作的创作背景及作者的思想意图充分了解,并尊重原作。这就对表演者提出更多的要求,需要表演者在表演之前对乐谱资料等进行仔细研究分析,深入了解音乐作品传达的思想情感,音乐乐谱是音乐创作者创作意图的外在符号体现,对音乐乐谱进行分析将会更清楚地了解音乐作品的创作意图。在创新推动音乐表演发展时不能完全将创新作为整个音乐活动的中心,如果单纯地注重对作品的创新将很容易导致音乐作品空洞虚无。因此,必须在音乐中充分融入自己的情感体验,将自身情感体验通过音乐演奏完美地展现出来,实现音乐审美的独特化发展,这就要求表演者必须提升自身的情感意识和创作热情,在音乐创新中稳步发展。
2.音乐风格与时代背景相贴合
音乐表演应当注重音乐作品表演风格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不是随意的,毫无依据的变化,而应符合当下的时代背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音乐中独特风格的体现应当取决于音乐作品诞生的时代背景及其发展规律,将音乐产生的历史背景与表演者当下的时代要求相结合,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待音乐作品,在此条件下创作出来的音乐作品将更容易与观众产生联系,观众将获得更多的情感共鸣。
3.表演技巧与艺术风格协调发展
表演技巧与艺术风格密不可分,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应当实现表演技巧与艺术风格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在表演过程中,如果表演者将表演技巧作为音乐艺术表演的重点,竭尽全力展现自身所具备的多种音乐演奏技巧,很容易导致整个音乐艺术表演缺乏情感,进而导致音乐艺术表演空洞无味[5]。如果表演者将艺术风格作为表演重点,缺少相应的音乐细节处理,观众的直观感受就是表演者表演能力较低,缺少高超的表演技艺,即使表演者将作品中的情感表达到极致,都不能算音乐作品的完美呈现。
以上三点便是音乐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需要遵守的音乐美学原则,表演者在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当不断提升对音乐的美感体验,将音乐美学作为理论基础,不断提升自身音乐表演技巧,使表演者对音乐的鉴赏能力在此过程中得到更多的提升,提高音乐表演者音乐作品表演的境界。
综上所述,音乐美学本质大体指的是人们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对音乐艺术的思考与认知以及对音乐本质及其规律的分析与探讨。因此,在对音乐作品再创作时,应当加强对作品的研究力度,深入分析作品的创作背景及其内涵,借助哲学的方式对音乐艺术进行高度概括,将人们探索过程中形成的思想认知作为音乐美学发展的基础支撑。只有加强对音乐艺术方面的研究探讨,表演者才能更好地挖掘出音乐的本质,深入发现音乐的规律。在现实发展之中,表演者应当注重自身音乐美学修养的提升,以此作为基础推动音乐艺术表演高质量发展,同时借助对音乐的高度掌握,使表演者对音乐美学作品的了解程度更加深入,在此过程中积极融入自身思想情感,创作出更有价值、更具个人魅力的音乐作品。
参考文献
[1]张立鑫.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艺术形式探讨[J].戏剧之家,2022(06):63-64.
[2]韩钦.简析音乐美学知识应用于钢琴表演的实践与思考[J].文化产业,2022(03):19-21.
[3]李楠.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艺术形式[J].作家天地,2021(36):174-175.
[4]张鑫琪.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的现实指导意义[J].大观(论坛),2021(04):55-56.
[5]宗毅.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的现实指导意义[J].戏剧之家,2018(10):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