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对促进非遗活态传承,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拓宽非遗传承新路径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现有工作站运行机制严重制约了乡村非遗工作站的进一步发展。现从乡村非遗工作站的顶层设计、管理制度建设、运行模式构建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以促使乡村非遗工作站更好地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乡村非遗传承与创新。
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定位及意义
促进非遗的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是国家和民族珍贵的历史记忆以及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非遗是传统文化的载体,具有强化群体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社会功能,因此非遗的保护传承极为重要。乡村非遗大都诞生于农耕文明时期,随着工业文明的到来,非遗产品的生产方式、种类、审美格调等难以适应工业时代社会的发展需求,非遗也濒临消亡的窘境。因此,非遗的传承创新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活态传承是非遗保护传承的关键所在。乡村是非遗发展的主阵地,其具有非遗活态传承的群众基础、民俗根基、技术条件等天然优势,建立乡村非遗工作站有利于促进非遗的活态传承。
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繁荣兴盛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非遗记录着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人情、文化理念等,凝聚着先民的智慧,蕴藏着民族文化基因、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非遗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与产业和市场紧密相连,是凝聚振兴力量的重要载体。通过建立乡村非遗工作站,吸引政府、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优势资源参与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开展非遗人才培养培训、非遗推广传播、非遗特色品牌打造、非遗研学活动组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走出独具地域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拓宽非遗传承新路径
随着社会工业化、城镇化、商品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非遗在当今社会面临全新的挑战。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遗,保护非遗传承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出台扶持与激励政策,先后发布了数批次非遗保护目录及传承人名单,逐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区)四级保护体系。2017年3月,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发布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随后各省相继出台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如何更好地振兴传统手工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的持续推进为非遗在乡村的传承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依托乡村非遗工作站搭建的平台,在政府、高校、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协作下,非遗传承人、乡村振兴带头人、村民等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使乡村非遗工作站成为乡村振兴的先锋力量,拓宽了非遗传承的路径。
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现状
建立乡村非遗工作站助力乡村振兴是大势所趋
2017年3月,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鼓励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到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工作站,帮助当地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解决工艺难题,提高产品品质,培育品牌,拓展市场”。截止到2023年,我国陆续建设了18个国家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基于传统工艺工作站在非遗传承、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委下发《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提出“支持各地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由此可见,在乡村建设非遗工作站,助力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是大势所趋。
建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非遗工作站
截至2022年底,我国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区挂牌成立了18个传统工艺工作站,企业、高校、行业协会、政府主管机构、非遗传承人等入驻工作站,协同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例如,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雅昌文化集团、哈密行署联合在哈密成立的新疆·哈密传统工艺工作站,北京木真了时装有限公司打造的驻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工艺工作站,原贵州省文化厅和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的传统工艺贵州工作站,上海大学驻青海果洛传统工艺工作站,故宫博物院驻安徽黄山市徽派传统工艺工作站,中央美术学院驻浙江东阳传统工艺工作站等。这些工作站通过开展非遗人才培养培训、产品创新研发、非遗品牌打造等产生了一定社会影响力。
形成了系列非遗传承与创新成果
传统工艺工作站围绕非遗人才培养培训、非遗技艺革新、非遗品牌打造等取得了系列成果,为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依据。自2015年以来,文旅部等部委联合120余所院校共举办了1100余期非遗传承人研培班,累计培训人次达10万人;雅昌文化集团通过新疆·哈密传统工艺工作站为新疆刺绣“密作”品牌设计研发制作了300余件刺绣产品,并举办了“密作匠心——传统工艺工作站阶段成果汇报展”;传统工艺贵州工作站突破了印染固色、银器防氧化、辅助器具改良等技术瓶颈。同时,非遗传承与创新对乡村振兴的贡献显著,例如,在新疆·哈密传统工作站的推动下,哈密建立了231家合作社,成立了刺绣协会,接收订单1.7万余件,近千名绣娘直接参与订单制作,月平均增收1500元。传统工艺工作站为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提供了积极借鉴和有益经验。
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乡村非遗工作站的覆盖面有限
中国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认定的各级代表性项目有10万余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截至2022年6月,国务院先后公布了5批次、155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计3610个子项。各省也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以湖南省为例,其拥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共10类5254项,其中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10个,市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707个。湖南传统工艺工作站的建设规模无法满足非遗保护传承的需求,非遗工作站的覆盖面还非常小,目前工作站的建设主要集中于影响力较大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市、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关注度不足。
乡村非遗工作站多元合作主体的制约因素较多
政府、企业、高校、协会、传承人、农户等主体开展多元合作是目前乡村非遗工作站的主要建设形式,只有优化配置各个合作主体,才能充分发挥乡村非遗工作站的作用。目前,政府、企业和高校等主体在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同级别的政府主管部门在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有限。省、市级的政府主管部门对乡村非遗工作站的管理存在鞭长莫及的情况,而县(区)级的政府主管部门能调动的资源有限,制约了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二是企业的遴选存在一定难度。合作企业首先需要在非遗传承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同时在非遗传承与品牌打造过程中既要投入人力、资金、技术及时间成本,又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三是高校与非遗传承的匹配度不足。开展非遗研究的高校不多,能与非遗结合的高校专业有限,相关科研人员不足,这也给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保障乡村非遗工作站持续有效运行的基础。目前,以非遗工坊为代表的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无法有效支持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制度不够完善。各级政府出台的制度类文件较少,目前出台的相关文件重在对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的引导,而对乡村非遗工作站在管理、运营、组织、生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较为缺乏。二是多方协调机制的缺乏。由于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涉及政府、高校、企业、传承人、农户等不同的责任主体,加之不同责任主体的工作方式存在差异性,因此各个责任主体间存在责权不清、缺乏联动工作机制的问题。三是制度的特色化不足。由于非遗项目的种类较多,有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民俗等,不同的非遗项目在传播、生产、运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同一种制度无法适应所有非遗项目传承与生产活动的开展需要,也无法适应所有乡村非遗工作站的运行要求。
乡村非遗工作站的运行机制
建立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的顶层设计机制
以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为抓手,带动传统工艺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其首要任务是做好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的顶层设计。一是做好非遗入站的遴选工作。通过对乡村现有非遗的影响力、传承人、市场反馈以及对乡村振兴的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最终确定适合入驻乡村非遗工作站的非遗,在此基础上遴选合作的高校、企业、传承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二是制订好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方案。明确乡村非遗工作站在非遗人才培养、非遗传播、非遗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具体目标,结合乡村非遗工作站现有的资源,制订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建设方案,做好建设的年度计划,并通过多种途径对建设方案进行反复论证。三是建立乡村非遗工作站的组织构架。根据乡村非遗工作站需要承担的人才培养培训、保护传承、创新研发、生产组织、市场销售等工作任务,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四是组建工作团队。遴选在非遗人才培训、非遗传承和研究、非遗产品生产等方面有经验的人员加入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工作团队。
完善乡村非遗工作站的管理制度建设
乡村非遗工作站的管理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非遗工作站相关管理办法。例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与非遗保护和传承相关的政策文件。二是建设以工作性质为导向的乡村非遗工作站日常管理制度。由于乡村非遗工作站每个部门的工作性质存在差异,因此在制定日常管理制度的时候要考虑到工作站内部每个部门的工作性质。例如,生产部门的管理制度应重成果导向,需要考虑生产效率、生产质量等因素;但是由于新产品的创新周期比较长,因此不能将效率作为产品创新部门管理制度制定的主要考量因素。三是制定乡村非遗工作站资金管理制度。乡村非遗工作站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下拨的专项资金以及通过提供产品、服务等获取的利润。对专项资金采取专款专用的方式进行管理,对获取的利润应制定统筹管理、分配的制度,有效保障工作站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制定乡村非遗工作站的激励制度。人才是乡村非遗工作站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通过建立激励制度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乡村非遗工作站,同时激励现有工作团队提高工作积极性。
拓展乡村非遗工作站的运行模式
乡村非遗工作站除了要助力乡村振兴外,加强非遗传承人才培养,传承创新也是其重要任务,因此乡村非遗工作站需要建立经营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传承创新模式等相结合的多元化运行模式。
经营模式以农村合作社、企业、传承人等为主导,需要结合非遗的特点,考虑非遗产品的生产以及销售,创造经济利益,例如“工作室+传承人+合作社”“工作室+合作社+电商”“企业+工作室+传承人”等。
人才培养模式以高校、传承人等为主导,根据学员的特点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并根据学员的学习时长及学习目标开发不同类型的教学资源培训包。例如,针对长期学习的学员实行“导师制”;针对来自企业的学员,重在提升其理论水平,激发其创新意识;针对来自院校的学生,重在训练其操作技能;针对乡村剩余劳动力,重在培训操作技能,强调技能的市场转换能力;针对非遗的社会爱好者,重在激发其学习兴趣。
传承创新模式以高校、企业等为主导,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传承创新模式。其中,线上打造非遗自媒体矩阵,推广非遗数字化资源,宣传定期举办的非遗活动,展示非遗的最新产品等。线下的传承创新活动包括“走出去”“请进来”两种途径。“走出去”主要指的是乡村非遗工作站团队成员通过定期走进社区、中小学等形式组织非遗体验活动,举办非遗培训班,对非遗进行推广传播;“请进来”主要以乡村非遗工作站为中心,以乡村为平台,开发非遗研学路线,将非遗传承与乡村旅游相结合。
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既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非遗传承的主要模式,可以有效地促进非遗的活态传承。目前乡村非遗工作站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要想保障乡村非遗工作站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完善乡村非遗工作站的运行机制。本文在分析乡村非遗工作站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从顶层设计、管理制度、运行模式等方面探索了乡村非遗工作站的运行机制,为乡村工作站的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21C1092)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